2021年9月,根据《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》(发改环资规〔2021〕655号)规定,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3亿元,在支持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中,尾矿(共伴生矿)、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成为重点,资金支持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%控制,尾矿回收再利用已成为市场发展必然趋势。
在保证环保与安全的同时,将尾矿经过制砂机碾磨,制造建筑材料以及路面材料,如铸石、玻璃、泡沫材料等是目前颇具经济效益的加工处理方法。
以黎明重工时产120吨石料厂尾料制砂生产线示例,经济效益分析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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